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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27日浙江省建设厅发出《关于在建设工程企业重组、合并、分立等过程中加强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浙建政服函〔2023〕50号),2月28日就公布了对2023年以来通过重组、合并、分立等方式申请取得资质的建筑业企业的随机动态核查结果,共发现企业主要人员不合格的建筑业企业21家23项资质,限期整改。
公告全文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筑市场资质资格动态监管完善企业和人员准入清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建市〔2010〕128号)和《省建设厅关于在建设工程企业重组、合并、分立等过程中加强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浙建政服函〔2023〕50号)等规定,我厅随机对2023年以来通过重组、合并、分立等方式申请取得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开展了动态核查。
本次主要对通过重组、合并、分立等方式申请取得资质的建筑业企业主要人员是否符合资质标准要求进行动态核查。经核查,共发现企业主要人员不合格的建筑业企业21家23项资质(详见附件)。我厅将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全面整改,限期整改不合格的将依法撤回资质。
附件: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建筑业企业情况汇总表.xlsx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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